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2012年10月10日,甲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根據舉報在零售戶“名軒煙酒店”(店主張某,持有甲市A區(qū)煙草專賣局核發(fā)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內查獲一批違法卷煙,均無當地煙草公司激光噴碼,其中X品牌卷煙60條,當地零售指導價210元/條;Y品牌卷煙320條,當地零售指導價400元/條。執(zhí)法人員在該店內查獲記載違法卷煙銷售記錄的賬冊一本,據賬冊記載,今年5月份以來,張某累計銷售X品牌卷煙130條,銷售金額27000元;銷售Y品牌卷煙70條,銷售金額28000元。經省煙草質量檢測站鑒定,X品牌卷煙為真品卷煙,Y品牌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卷煙。另據調查,張某今年33歲,精神健康狀況正常,其曾于2012年3月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Y品牌卷煙,被A區(qū)工商局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甲市煙草專賣局認為該案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指定專賣管理人員老王和該單位實習大學生小嚴(尚未獲得執(zhí)法資格)組成專案組,于10月12日提出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書面報告;10月19日,甲市煙草專賣局郝副局長作出了批準移送的決定,于當日將案件移送給了本局所在地的甲市B區(qū)公安局。B區(qū)公安局經審核后認為,該案不屬于本機關管轄,遂于當日將此案退回甲市煙草專賣局。10月22日,甲市煙草專賣局將案件移送給甲市公安局,并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抄送了甲市檢察院。甲市公安局經審核后認為該案部分構成犯罪,遂將不構成犯罪部分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對構成犯罪部分予以立案調查。

本案中,張某構成何種犯罪?請從犯罪構成特征方面簡要說明。(8分)

答案: (1)張某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2分)
(2)客體特征方面,Y品牌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產品,張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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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煙草專賣局接到舉報,稱本市零售戶“一凡名煙名酒店”銷售假煙。A市局指派稽查人員小林、小譚、小華前往調查,其中小林、小譚持有省局核發(fā)的煙草專賣執(zhí)法檢查證,小華持有省政府法制辦核發(fā)的行政執(zhí)法證件。小林、小譚在該店內查獲了涉嫌為非法生產卷煙的Y品牌卷煙21條,依法對該批卷煙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并拍攝了照片。小林、小華對店主韓某進行了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韓某供述自2月份以來,累計銷售Y品牌卷煙90條。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查獲的賬冊記載,韓某自2月份以來,累計銷售Y品牌卷煙292條,銷售金額2.32萬元。之后,小林、小譚就Y品牌卷煙的銷售數額問題,對韓某進行了重新詢問,韓某在第二次詢問中交待了其累計銷售Y品牌卷煙292條的違法事實。調查人員遂采信了韓某的第二次詢問筆錄,認定韓某銷售Y品牌卷煙292條。經省煙草質量檢測站鑒定,Y品牌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產品。韓某的鄰居吳某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了“聽其他人說過韓某銷售假煙”的證言,但吳某為精神病人,不能正確表達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韓某擬對其罰款1.16萬元,韓某要求舉行聽證。A市局同意了韓某的聽證要求并發(fā)布了聽證公告,決定于4月30日組織聽證。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譚為聽證會主持人,并書面通知了韓某舉行聽證的時間和地點并同時報告省級局。4月30日,聽證會如期舉行。聽證中,韓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證據,小譚以“調查取證屬于行政機關職權”為由拒絕接收;最后,當事人、調查人員均進行了最后陳述。聽證記錄人制作了聽證筆錄,主持人、記錄人等相關人員全部簽字確認,韓某拒絕確認聽證筆錄,記錄人對此注明情況并簽字。聽證結束后,主持人根據聽證情況,向專賣科唐科長提交了聽證報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對韓某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指出A市局在聽證過程中的錯誤之處,并提出正確做法。(5分)

答案: (1)錯誤之處:A市局于4月25日通知韓某舉行聽證的時間和地點;(0.5分)正確做法:應當在聽證會舉行7日前通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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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

2012年4月13日,甲省A市煙草專賣局接到舉報,稱本市零售戶“一凡名煙名酒店”銷售假煙。A市局指派稽查人員小林、小譚、小華前往調查,其中小林、小譚持有省局核發(fā)的煙草專賣執(zhí)法檢查證,小華持有省政府法制辦核發(fā)的行政執(zhí)法證件。小林、小譚在該店內查獲了涉嫌為非法生產卷煙的Y品牌卷煙21條,依法對該批卷煙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并拍攝了照片。小林、小華對店主韓某進行了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韓某供述自2月份以來,累計銷售Y品牌卷煙90條。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查獲的賬冊記載,韓某自2月份以來,累計銷售Y品牌卷煙292條,銷售金額2.32萬元。之后,小林、小譚就Y品牌卷煙的銷售數額問題,對韓某進行了重新詢問,韓某在第二次詢問中交待了其累計銷售Y品牌卷煙292條的違法事實。調查人員遂采信了韓某的第二次詢問筆錄,認定韓某銷售Y品牌卷煙292條。經省煙草質量檢測站鑒定,Y品牌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產品。韓某的鄰居吳某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了“聽其他人說過韓某銷售假煙”的證言,但吳某為精神病人,不能正確表達意志。
4月21日,A市局告知韓某擬對其罰款1.16萬元,韓某要求舉行聽證。A市局同意了韓某的聽證要求并發(fā)布了聽證公告,決定于4月30日組織聽證。4月25日,A市局指定了小譚為聽證會主持人,并書面通知了韓某舉行聽證的時間和地點并同時報告省級局。4月30日,聽證會如期舉行。聽證中,韓某向主持人提供了新的證據,小譚以“調查取證屬于行政機關職權”為由拒絕接收;最后,當事人、調查人員均進行了最后陳述。聽證記錄人制作了聽證筆錄,主持人、記錄人等相關人員全部簽字確認,韓某拒絕確認聽證筆錄,記錄人對此注明情況并簽字。聽證結束后,主持人根據聽證情況,向專賣科唐科長提交了聽證報告。5月7日,A市局依法對韓某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調查人員對韓某違法銷售數額的證據審查運用了何種證據審查的方法?(4分,多答一項倒扣1分)

答案:

詢問釋疑法(2分);比較取舍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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