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1970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三,有兩個姐姐,一個弟弟。因王某從小體弱多病,到了16歲時,父母還帶著他四處求醫(yī)問藥。在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對王某呵護有加,姐姐也對他十分照顧。王某身體狀況有所好轉后,被安置到其母親所在的工廠工作。后來因為工廠倒閉,王某失業(yè),此后王某的工作一直不穩(wěn)定。在這期間,兩個姐姐都相繼成婚。王某便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王某32歲時娶了一個外來妹,仍然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結婚第二年生了兒子小濤,在小濤3歲時,二人離婚。離婚時,考慮到女方是外來妹,沒有固定工作,王家不要求女方承擔任何撫養(yǎng)費用。王某的兒子小濤,初中時成績不錯,理科成績較好,但文科比較弱,尤其是英語。小濤喜歡球類運動,多次參加體育比賽。中考時,小濤沒有考上重點中學。進入高中后,小濤成績不如以前。小濤和爺爺有較大沖突,爺爺經(jīng)常埋怨他不懂事,學習不努力。小濤和奶奶關系親密,奶奶經(jīng)常偷偷塞給小濤零用錢。為此爺爺經(jīng)常責備奶奶。王某經(jīng)常因為房子過戶的事情和小濤撫養(yǎng)費的事情和父母鬧矛盾,王某的父母因此無法繼續(xù)和他生活,又給王某買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但是房產(chǎn)證上只有王某父親和王某兒子小濤的名字,沒有王某的名字。為此王某和父母的關系更加緊張,有時還會發(fā)生正面沖突。
假如你是家庭社會工作者,針對王某的案例,可以提出怎樣的介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