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商定:乙公司以5萬元價格將自己的卡車出售給甲公司,2012年5月31日前交車;甲公司交付定金2萬元,卡車交付后15日內(nèi)付清余款;延遲交車、付款的違約金為每天50元,其他違約情形的違約金為3000元。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交付了定金,乙公司派司機(jī)駕車外出運輸,同年5月28日路遇特大暴雨引發(fā)落石致卡車車廂受損。6月10日乙公司將車廂修好,并交付給甲公司。5天后,甲公司發(fā)現(xiàn)卡車發(fā)動機(jī)本身還存在嚴(yán)重故障,于是向乙公司提出:退還卡車,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延遲交車違約金500元,其他違約金3000元,賠償其因此不能履行對第三方的運輸合同而造成的實際損失5000元。
A.要求支付違約金3000元,同時賠償實際損失5000元
B.要求增加其他違約金,以彌補實際損失
C.因不可抗力,實際損失和其他違約金都不能主張
D.因不可抗力,實際損失可以主張,但其他違約金不能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