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某企業(yè)2011年利潤表上反映的稅前會計利潤為1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按稅法規(guī)定全年應列支業(yè)務招待費100萬元,該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為110萬元;營業(yè)外支出中含有稅收滯納金2萬元;投資收益中含有國債利息收入4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不存在暫時性性差異。

編制計算應交所得稅的會計分錄。(金額以元為計量單位)

答案:

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27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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