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羅某與劉某兩人青梅竹馬,1993年12月兩人未到結婚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生下一個男孩,當時兩人均以達到法定年齡,后來因為生活瑣事和家庭經(jīng)濟問題發(fā)生糾紛于2002年1月大吵一場,劉某跑回娘家,羅某去接劉某回家,劉某不肯并且說:咱們的婚姻沒有登記是無效的,以后你不要來找我.2002年3月劉某與本村青年仝某登記結婚,羅某向法院狀告劉某重婚,要求恢復與劉的關系。本案應該如何處理?
答案:
本案中如果羅某與劉某愿意維持原婚姻關系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xù),若劉不愿與羅維持,羅可依法起訴離婚,離婚后,若劉與仝愿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