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教學內容上,學習“學科的基本結構”。②教學方法上,使用發(fā)現法。③早期教育。
①疑難的情境;②確定疑難之所在,并提出問題;③通過觀察和其他心智活動以及收集事實材料,提出假設;④進行推理;⑤檢驗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