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由法院根據立法精神和審判實踐,靈活掌握的情節(jié)。
是指國家制定、適用、執(zhí)行刑罰所直接產生的社會效應,如威懾功能、安撫補償功能、教育感化功能等等。
是指預防尚未犯罪的人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