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興平家裝有限公司(下稱興平公司)與甲、乙、丙、丁四個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稱大昌公司)。在大昌公司籌建階段,興平公司董事長馬瑋被指定為設立負責人,全面負責設立事務,馬瑋又委托甲協(xié)助處理公司設立事務。
2012年5月25日,甲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與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戊的房屋作為大昌公司將來的登記住所。
2012年6月5日,大昌公司登記成立,馬瑋為公司董事長,甲任公司總經(jīng)理。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其中,興平公司以一棟廠房出資;甲的出資是一套設備(未經(jīng)評估驗資,甲申報其價值為150萬元)與現(xiàn)金100萬元。
2013年2月,在馬瑋知情的情況下,甲偽造丙、丁的簽名,將丙、丁的全部股權轉讓至乙的名下,并辦理了登記變更手續(xù)。乙隨后于2013年5月,在馬瑋、甲均無異議的情況下,將登記在其名下的全部股權作價300萬元,轉讓給不知情的吳耕,也辦理了登記變更等手續(xù)。
現(xiàn)查明:第一,興平公司所出資的廠房,其所有權原屬于馬瑋父親;2011年5月,馬瑋在其父去世后,以偽造遺囑的方式取得所有權,并于同年8月,以該廠房投資設立興平公司,馬瑋占股80%.而馬父遺產(chǎn)的真正繼承人,是馬瑋的弟弟馬祎.第二,甲的100萬元現(xiàn)金出資,系由其朋友滿鉞代墊,且在2012年6月10日,甲將該100萬元自公司賬戶轉到自己賬戶,隨即按約還給滿鉞。第三,甲出資的設備,在2012年6月初,時值130萬元;在2013年1月,時值80萬元。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最新試題
根據(jù)《數(shù)據(jù)安全法》規(guī)定,下列關于重要數(shù)據(jù)處理者風險評估的表述,正確的是()。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jù)、存單、資信證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究違規(guī)出具金融票證罪。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拒不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此法的通過有利于()。
對于外國國家、組織或者個人實施、協(xié)助、支持危害我國()的行為,需要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參照《反外國制裁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下列哪些犯罪屬于瀆職犯罪?()
關于單位行賄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關于《數(shù)據(jù)安全法》規(guī)定的數(shù)據(jù)安全保護義務,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個人信息保護法》。
關于民事主體,以下說法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