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盡量使用全面衡量的方法。 2.減少作出錄用決策的人員。 3.不能求全責備。
1.多重淘汰式。 2.補償式。 3.結合式。
1.要注意對應聘者的隱私加以保護。 2.要有嚴格的程序。 3.心理測試的結果不能作為唯一的評定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