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10月11日,某工地項目負責人王某臨時調派抹灰工甲、乙、丙三人在23樓搭設卸料平臺。甲、乙、丙三人當即找來鋼管搭設了一個面積約3m2的卸料平臺,搭設完畢后即投入使用。10月13日,監(jiān)理員丁某巡查時看見該卸料平臺的兩根挑桿未穿入錨固環(huán)且無斜拉鋼絲繩,嚴重違反規(guī)范搭設要求,便立即下達監(jiān)理通知書要求進行整改,但是項目負責人王某見兩日來卸料平臺并無異常情況發(fā)生,便置之不理。
10月18日上午11時,項目負責人王某派專職安全員外出采購材料時,塔吊將60根6米長的鋼管及大量鋼模板吊運至該卸料平臺上,作業(yè)人員正在轉運時,卸料平臺突然整體傾翻墜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達300萬元人民幣。

該事故等級如何認定。

答案:

該事故為較大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即為較大事故。

題目列表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