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16年、2017年發(fā)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16年2月10日,甲公司自公開市場以6.8元/股購入乙公司股票2000萬股,占乙公司發(fā)行在外股份數(shù)量的4%,取得股票過程中另支付相關稅費等40萬元。甲公司在取得該部分股份后,未以任何方式參與乙公司日常管理,也未擁有向乙公司派出董事及管理人員的權利。甲公司對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劃分交易性金融資產。
(2)2016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8元/股。
(3)2017年6月30日,甲公司自公開市場進一步購買乙公司股票20000萬股(占乙公司發(fā)行在外普通股的40%,購買價格為8.5元/股,支付相關稅費400萬元。當日。有關股份變更登記手續(xù)辦理完成,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400000萬元。購入上述股份后,甲公司立即對乙公司董事會進行改選,改選后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公司派出4名成員。乙公司章程規(guī)定,除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項應由董事會2/3成員通過外,其他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由董事會1/2以上(含1/2)成員通過后實施。乙公司共有其他股東90名,最多持股比例為5%。
(4)2017年8月30日,甲公司自乙公司購進一批產品,該批產品在乙公司的成本為800萬元,甲公司的購買價格為1100萬元,相關價款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甲公司已將其中的30%對集團外銷售。乙公司對1年以內應收賬款(含應收關聯(lián)方款項)按余額5%計提壞賬準備。其他有關資料:
本題中不考慮所得稅等其他相關因素的影響;有關各方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方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