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或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有關資料如下:
資料一:2014年8月1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一臺不需安裝的A生產設備并投入使用,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0萬元,款項尚未支付,付款期為3個月。
資料二:2014年11月1日,應付乙公司款項到期,甲公司雖有付款能力,但因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故障,與乙公司協(xié)商未果,所以未按時支付貨款。2014年12月1日,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至當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法律顧問認為敗訴的可能性為70%,預計支付訴訟費5萬元,逾期利息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且這個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
資料三:2015年5月8日,人民法院判決甲公司敗訴,承擔訴訟費5萬元,并在10日內向乙公司支付欠款1170萬元和逾期利息5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從判決,甲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以銀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項。
資料四: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告已于2015年4月20日報出,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或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有關資料如下:
資料一:2014年8月1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入一臺不需安裝的A生產設備并投入使用,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0萬元,款項尚未支付,付款期為3個月。
資料二:2014年11月1日,應付乙公司款項到期,甲公司雖有付款能力,但因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故障,與乙公司協(xié)商未果,所以未按時支付貨款。2014年12月1日,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至當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法律顧問認為敗訴的可能性為70%,預計支付訴訟費5萬元,逾期利息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且這個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
資料三:2015年5月8日,人民法院判決甲公司敗訴,承擔訴訟費5萬元,并在10日內向乙公司支付欠款1170萬元和逾期利息50萬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從判決,甲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以銀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項。
資料四: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告已于2015年4月20日報出,不考慮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