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關無形資產業(yè)務如下:
(1)2016年1月1日購入一項管理用無形資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價款1800萬元,增值稅稅額108萬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6%)。該無形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為8年,甲公司估計使用年限為6年,采用直線法攤銷,無殘值。
(2)2017年12月31日,由于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因素發(fā)生不利變化,致使其發(fā)生減值,甲公司估計可收回金額為750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原預計使用年限、殘值和攤銷方法不變。
(3)2019年12月31日,由于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因素發(fā)生繼續(xù)不利變化,致使其繼續(xù)發(fā)生減值,甲公司估計可收回金額為300萬元。計提減值準備后原預計使用年限、殘值和攤銷方法不變。
(4)假定不考慮其他稅費,該公司按年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計算2019年12月31日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金額。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